江夏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 是合法还是霸王条款?
车位紧张、没地方停车
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只卖不租
停在路边交警贴罚单让人受不了......
相信说起这些停车现象
不少驾驶员都是一脸愁容
停车难已经成为社会问题
最近俪湖天地的业主又因为停车难
跟小区物业公司、开发商杠上了
这矛盾,能调和吗?
位于大桥园区的俪湖天地小区紧邻文化大道,目前入住约有两千住户,车辆近千台,但地上车位只有600个,随着入住率提升,停车难越来越严重。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从今年起,开发商售卖地下停车位,每个车位价格在10万元左右,自此,没有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想在小区停车就变得更难。
小区业主 黄先生:
半个小时找不到一个车位,而且不是正儿八经的车位,靠边停都停不了。
小区业主:
基本上到下午三四点钟车就进不来了,整个路两边都堵了,你看拉的警戒线,到了下午四点钟就有保安坐在那不许在那停。
小区业主:
车都停不了,到处都是车,下班高峰期回来全部堵车。
小新来到俪湖天地的地下停车场
与地上截然不同的是下面空空荡荡的
走了一圈发现偌大的停车场
只停了十辆左右的车
停车场内基础设施很完善
已经建好了那为什么没有车停进来?
小区业主 黄先生:
下面有车库,他要卖,卖十一万。
小区业主:
地下车库要卖,没有买的就不让下去。
小区内外的临时停车区域一位难求
可小区地下停车场里却空空如也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让业主很是头疼
那么,这样的困局该怎么破呢?
记者找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前段时间将业主和开发商约谈在一块商量过,但因分歧较大,没谈拢。
物业工作人员:
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这不是人防工程,我们出了建设费的,就不属于人防工程,第二点产权归属问题,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明确说了属于开发商所有,只是你现在不愿意承认,第三个就是售价问题,开发商说从周边来看我调查过价格,根据周边行情,但是这个价格在周边来说,不是高的,也不是最低的,属于中等偏下。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或者买卖,物业无权干涉。对业主提出的,希望地下停车场能够租赁一部分车位的诉求,物业表示会再与开发商沟通,争取早日规划合理方案。
物业工作人员:
下一步的话,我们也有业主代表来找我们,我们跟业主商量下,马上洽谈下再把开发商约过来,如果来谈的时候业主就要主张自己的想法,最后把这个事情谈(希望谈成什么协议)达成开发商最后愿意以租的方式来进行缓解,像租一样的。
堵门、冲卡甚至是群体冲突……
近几年来
因为小区实行车位“只售不租”的规定
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业主与
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
小区车位是租是卖
是开发商的合法处置权
还是损害业主权利的霸王条款?
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以下3种
地下产权车位,它是开发商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配套建筑,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可售可租;但现实生活中,部分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强行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这是不合法的。
地上公摊车位,类似小区内部道路旁、绿化区域等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出售公摊车位是不合法的,可以长租,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人防工程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没有产权,只能出租,出售车位是违法的。租期最长不能超过20年,以免小区物业要求长期租赁,变相卖车位。
根据最新版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
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的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出租
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的车位、车库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物业的车位、车库租赁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
只要对收费做到事前公示并明码标价
没有价格欺诈即可
关于停车费用过高的问题
目前只能通过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但是,市场定价的前提是
有可以充分竞争的多个市场主体
而在一个房屋已经销售完毕的住宅小区内
只有开发商一家提供车位
无法构成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
对于车位只售不租的乱象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