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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千元每人奖励!江夏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小夏
08月11日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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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武汉市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2021年4号),群众举报四类有违疫情防控的人员,可获得奖励。通告如下: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控体系,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1.7月28日至8月2日,与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工地有轨迹交集,返回江夏辖区范围内后未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2.7月27日下午,在荆州火车站候车厅与江苏淮安某旅游团有轨迹交集和乘坐D3078次动车,返回江夏辖区范围内后未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3.8月1日下午,与武汉东湖海洋乐园、东湖海洋世界有轨迹交集,返回江夏辖区范围内后未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4.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在返回江夏辖区范围内后未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对象姓名、居住地址、具体违规行为等情况。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借机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27—87953817。

三、举报奖励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视线索价值给予1000元每人的奖励。

2.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以一个举报主体进行奖励。

3.区疾控中心负责举报信息的核实及奖励的兑现。

4.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视为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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